她看到人的那刻先是一愣, 地精, 原来长这样?
不对,她又不是没有见过地精什么样。
眼前的这个不明生物,跟人类小孩差不多高矮,却分明长着一个成年男人的脸,脖颈粗粗的,托着那个相比身体而言的硕大脑袋。他的身材十分精壮,穿着经历风霜的麂皮猎装,正像是一个成年男性……唯独吃了矮小的亏。
他带着海盗一样的眼罩,看样子瞎了一只眼睛,完好的另一只里显示出机灵而坚定的性情,因为高法依格的称呼,又闪过一丝恼恨。
“放尊重点, 谁是地精?你再说一遍!”
“抱歉,侏儒先生。”高法依格反应过来,“怎么称呼?”
独眼侏儒不情愿地瞥了她一眼,冷冷吐出几个字:“路特斯。”
高法依格从他手中顺过日报的卷轴,含笑道:“谢谢你,路特斯。你有什么事吗?”
路特斯察觉手中空了,搓了搓手指——他来的时候,那卷轴放在门口,他随手捡起,而那送信的地精已经不见踪影。他咳了一声:“我来找人。”
高法依格继续好奇地打量着他,大概猜出了是怎么回事,往边上一让:“请进来吧。”
就这么一会的功夫,客厅里,芦笛坐在沙发上,已经穿戴完毕,身上也是一件方便行动的猎装,细长一条。
路特斯来拜访的目标显然就是她,迎了上去,笑容可掬。
“都准备好了吗?随时可以出发?”
芦笛冲他点点头,平静的脸上有点僵硬,高法依格看出那是她紧张时的表现。
路特斯,应当是芦笛此行去往亚尔夫海姆的同伴,保护她的安全。
一个陌生而粗鲁的侏儒,总归让高法依格放心不下,正皱着眉头,余光里看到海姆达尔从厨房里走出来,等等,他什么时候进去的?
“路特斯到了?”他的表情毫不惊讶,手里端着热腾腾的早餐,仿佛这里的主人,温和道:“一起吃了饭再出发吧。”
在饭桌上,就坐在路特斯的对角线,高法依格毫不客气地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那脸熟的侏儒,终于想起来了,她在哪里见过他。
侏儒,据说是现存与远古灭亡的矮人一族关系最为密切的一支,源于矮人与其他种族之间的混血,他们自视为矮人后代,尼尔夫海姆的主人,不过长久以来一直与矮妖、地精、巨怪之类被划为亚种。他们数量稀少,长相奇特,高法依格但凡见过都会留下印象。
路特斯抬头看了她一眼,低下头去,表情里有点心虚。
他刚才也认出来了她,当他坐上餐桌,得以平视高法依格的长相之后……就是冥河底下那个神秘的女人,他因为奉拉斐尔之命,和她有过短暂的交集。
……不过她好像不记得他了?路特斯从对方的迟疑中回过味儿来,那也不赖,一个脾气很坏的疯女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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