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”虽然应该习惯的,但他的反应仍然时不时叫她惊讶——她从没见过像他一样懂得示弱的男人,也很懂……撒娇。
“我就和你病的一样重,”麻药本人大言不惭,说的差点连她也信了,用侧脸轻轻蹭着她,让她想到了他的本体乌鸦,正想笑时,听他在耳边叹气一样轻语:“……救救我吧。”
他简直太会讨好她。都说良药苦口,他却甜的要命。又有许多夜里,她做了有关蒙德兹的梦,突然惊醒,身上遗留着坠入深渊的被抛弃的恐惧。
他给她一个沉默的拥抱,不需要他说什么的时候,他就什么也不说。
也有时候。
“为什么?”她哽咽着,也不知道在问谁,不自觉间眼泪就流了下来。
她还是想不通,常常陷入一种自我折磨的怪圈里。她在与蒙德兹分别时假装大度,却在以后的十年里翻来覆去地设问。
——如果真的爱她,怎么会舍得离开她呢?
他永远懂得什么时候应该开口,就比如那个时候吧。
“你想去看看他吗?”他认真地问,“我们可以去冥界。如果你想的话。”
“不。”她擦干泪痕,干脆回答。
她在逞强,他也没有勉强。
“去往冥界的亡灵,不会记得生前的事情。”他没有放弃,“我们可以远远地看他一眼,没关系的。”
“不要。”但她委屈的眼泪出卖了她,“那岂不是很好?我看他本来就不想记得我。”
他永远知道她什么时候口是心非,比如那时候。他头一次露出那样的强硬,执意带她到了冥界。
她又一次见到了蒙德兹,一连几天偷窥他死后的生活。冥界居民们的生活简朴而充实,其时正齐心协力,修建地面上一座名叫“镜城”的城市。
就像雾尼说的,他已经不记得生前的事情了,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感到欣慰——至少他也没有和他从前的亲人在一起。她唾弃自己这个想法曾有一刻让她感到开心,真的。
人间的小老头到了冥界,没想到魂力还挺厉害,一举成了一只工程小队头领一样的人物,与巨人和精灵称兄道弟,闲暇时分,他喝一种粗制滥造的“冥酒”,颇有分寸地维持在一种飘飘然的愉快状态就满足了。他在苦练精灵语,几乎同时也在学一种巨人的乐器……说实话水平惨不忍睹,但奈何有一群捧场的朋友们。
她为他的现状感到开心——这一次的开心则持续了很长时间。
本来只是想远远观望不去打扰来着,直到有一天蒙德兹试图生火,半天打不燃火石干着急之时——雾尼恰巧不在身边,她终于忍不住露了面。
“老头儿,我教你。”
对方目露惊讶——就像看着任何一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。
“看好了,”她抽出魔杖,指着那火堆,不由分说,“熊熊烈火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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