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(1 / 2)

她是个挺单纯的姑娘,性子温吞,逗两句就脸红,也算是个小学霸,在她的影响下,我居然开始跟她一起学习。

我们学的都是计算机,每天一起泡图书馆买菜逛街回家,熬夜写论文备考,周末去超市囤矿泉水————英国水质不好,自来水不能喝,这个问题我们每天都要吐槽一遍。经常有街边的不良青少年冲我们吹口哨大笑,秦祺雅不擅长应付这种人,只得低着头走回去,看得我总觉得憋了口气,于是下次我跟她一起走时,就大声冲他们说“你妈妈不爱你”。

她也帮了我很多忙,比如说做中餐很好吃,八大菜系都会做,什么锅包肉酸菜鱼拔丝土豆每天换着样的做,每每熬夜她给我做夜宵时我都感动到痛哭流涕。

我哥固定每月看我一次,对于秦祺雅和我住在一起这件事他颇有微词,但也没有过分阻止,他不信任秦家人,准确来说他不信任任何人,除了他自己和我。

秦祺雅情商不低,虽然没有和她表态,但我和我哥的互动她都看在眼里,我不信她没有感受到一丝异样,只是她没说而已。

我和我哥去圣保罗大教堂,看彩色玻璃和高大的穹顶;去商业区欣赏冷雨下的霓虹灯光,看过路的行人;最后在海德公园的英格兰诸树下拥抱、亲吻,仅仅是唇瓣贴着唇瓣就很幸福了。

我十七岁那年许下的愿望真的实现了:在一个下雨天扔掉手中的伞,回过身和最爱的人吻在一起。

每次送我哥回去时,我并不失落,因为我知道他下个月还会再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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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真的很小。

我碰到了高中时的好友,肖乐。

他家原本是中产,结果突然赚了笔大钱,肖乐就这样被送出了国,在我留英第二年和秦祺雅一起散步时,拐过街角,肖乐站在一颗高大参天的梧桐树下,错愕地望着我们。

“卜苍声……还有秦祺雅?”

我们和他一样呆滞,最终他恍如初醒一般喃喃:“要不要这么巧……”

肖乐和我们讲他的英国抓马之旅,在连续被偷了三个手机后他总算相信带着黑色礼帽的不一定是绅士,来英一段时间后快抑郁了,以及他养的那只狗欢乐也顺道带来了等等破事,结果就是交流了一下午,他也被我们传染了中英混杂的说话方式。

他和我们是邻校,于是下课后的两人买菜行动变成了三人,周末我们仨就到剑桥玩,认识了一个很友好的印度人,还有不少华人。

华人有留学圈,乱的堪比五代十国,我们都没兴趣听谁谁谁包了个美女,也不想去club组局,于是自然而然变成了伦敦留学圈的乡巴佬。

我哥一直对肖乐没什么好脸色,我后知后觉回想起高中时期,他删了肖乐发给我的消息那件事,忍不住笑出来,跟肖乐提起,他一脸惆怅:“你哥见过我,皮笑肉不笑跟我说谢谢我照顾你,阴着个脸我都要吓死了,从此不敢找你聊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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